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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河干流防洪提升工程领导小组会议召开

发布时间: 2022年12月16日   来源: 建管处

  

  12月14日,辽河干流防洪提升工程建设推进工作会议在沈阳召开。会议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十六字”治水思路,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辽宁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全力推进辽河干流防洪提升工程建设,提前谋划2023年工作任务,加快补齐辽河流域防洪工程体系短板。副省长、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常务副组长王明玉出席会议并讲话,省政府副秘书长孙繁柏、省水利厅厅长冯东昕、省水资源管理集团总经理谷长叶出席会议。

  会上,省水资源管理集团汇报了关于辽河干流防洪提升工程建设有关情况,沈阳、鞍山、铁岭、盘锦四市汇报了征地占林和滩区迁建等情况,省发改委、财政厅、自然资源厅林草局等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单位分别发言,领导小组副组长、省水利厅厅长冯东昕汇报了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开展情况、工程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步工作安排意见,明玉副省长讲话并对下步工作进行部署。

  王明玉指出,辽河干流防洪提升工程全面开工建设以来,在发改、财政、水利、自然资源等部门和工程沿线各级政府主动靠前服务、大力支持下,项目法人全力克服今年疫情、暴雨、洪水等不利影响,建设进度和完成投资取得显著成绩。

  王明玉强调,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辽河防洪提升工程建设,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和参建单位要加强组织协调,锚定建设目标,克服一切困难,全力推动工程建设,消除重大防洪隐患。一是精心组织工程建设。制定更有针对性的赶工方案,增加施工投入,扩大施工作业面,优化施工组织设计,尽可能多地形成实物工程量。二是全力推进工程建设。省直部门要主动担当,加快推进审批事项进度;市、县政府要及时解决工程建设涉及当地的难点、堵点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三是保障工程质量、安全。坚决落实质量终身责任制、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行业监管,争创百年品质的优质工程,避免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四是做好明年建设安排。精心谋划2023年建设计划,细化分解建设任务,提前开展安排部署,确保明年开春立即开展大规模施工,满足春季灌溉和安全度汛需要。

  省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单位负责同志;沈阳、鞍山、铁岭、盘锦四市及有关县(市、区)领导小组负责同志;有关市、县(市、区)水利局、自然资源局、林业和草原局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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