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葫芦岛市水利局采取十二项举措抓实抓细质量监督工作

发布时间: 2023年05月30日   来源: 葫芦岛市

  为进一步提升水利工程建设质量,葫芦岛市水利局采取十二项举措抓实抓细质量监督工作。

  一是健全完善质量管理制度体系。修订《葫芦岛市水利工程建设质量监督管理办法》《葫芦岛市水利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夯实了用制度管人管事的基础。

  二是做好水利建设质量工作考核。考核与任务挂钩,更好发挥考核的指挥棒和助推器作用。指导县区工程做好水利部和省水利厅质量工作考核准备工作。

  三是加大质量监督履职巡查范围。加强巡查成果在水利建设质量工作考核中的运用,引导县区进一步落实监督机构、人员和经费,保障质量监督工作基础力量。

  四是全面应用质量安全监督平台。确保市、县两级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及时准确录入信息。

  五是做好重大水利工程质量监督。对市级直接监督水利工程加大质量监督检查、检测力度,在关键节点开展驻场监督,确保质量监督履职到位。联合县区质量监督机构,做好县区重点水利工程质量监督工作。

  六是加强质量监督业务交流指导。邀请省水利厅专家开展质量管理业务培训;组织工地现场观摩、培训,凝聚共识、交流经验,增强质量监督人员的使命感、责任感;对县区水利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加大指导力度,为争创优质工程打好基础。

  七是认真履行质量监督职责。加强本地区水利工程建设质量监督管理,督促和指导县区规范开展质量监督、质量履职巡查及质量工作考核。

  八是抓好在建工程安全度汛。对在建水利工程开展全覆盖、拉网式风险隐患排查,对水库除险加固、穿(破)堤施工的在建水利工程进行重点监管,建立问题台账,明确整改责任单位和整改时限,并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抽查,实行闭环管理,确保整改取得实效。

  九是深入推进党建进工地活动。通过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党建联建活动,确保“党建进工地”工作对提升质量管理水平取得明显实效。

  十是积极组织参评优质工程。至少推荐1个项目参加辽宁省建设工程优质结构评选、1个项目参评辽宁省建设工程世纪杯(省优质工程)。

  十一是加强问题整改和责任追究。对于各类检查、稽察发现问题较多、性质严重的参建单位,限期完成问题整改,并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和水利部、省水利厅相关规定进行责任追究,切实加强不良行为认定和信用惩戒。

  十二是持续加强质量工作宣传。通过电视、网站、报纸、微信公众号等媒介,深入宣传、推广本地区水利行业质量管理方面的先进典型和经验做法,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引领和辐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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