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葫芦岛市“四措施”夯实水利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监督工作

发布时间: 2024年04月03日   来源: 葫芦岛市

  水利工程质量安全管理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社会民生稳定,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年初以来,葫芦岛水利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采取“四措施”夯实水利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监督工作,以更高标准、更高水平、更可持续、更加安全,助力全市在建水利工程建设。

  一是质量监督不懈怠进一步提高质量安全意识质量安全责任感,把水利高质量发展理念落到实处。目前,全市水利工程项目已陆续开工,县区对在建水利工程达到质量监督全覆盖,市级质量监督检查21项,飞检率达到37%,国债项目17项,根据工程进度,陆续安排质量“飞检”。市、县质量监督站各负其责、各司其职,层层抓工程质量不懈怠。

  二是日常监管不松懈扎实推进质量提升专项行动着力打造精品工程。市质安站对每一项监督项目都做到现场检查制式化、程序化,不留死角。内业检查贯穿工程全过程,发现问题及时与参建单位沟通交流,下达限期整改通知,整改后再进行“四不两直”检查,真正做到真整改,真提高,切实保证工程质量。

  三是抓自身学习不停歇加强质量文化建设,增强质量服务效能,强化质量安全监管,打造葫芦岛市良好营商环境。市质安站组织常态化质量安全监督内部交流学习,针对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有的放矢,在干中学、在学中干,不断提高从业人员业务能力水平。

  四是抓住工程问题不放松。围绕质量监督检查工作中的“热点”和“难点”,集中力量开展质量监督检查攻关,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效果导向,建立健全质量监督长效机制。请社会专业机构专家授课,答疑解惑,手把手交,全面厘清质量安全监督疑难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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