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水利厅、沈阳市水利局三年行动方案的要求,结合沈北新区水利工程实际,沈北新区农业农村局切实履行监督职责,加强现场巡查力度和次数,采取质量监督检测等多种措施对全区水利工程进行质量控制,工程质量逐步提高,大大提升了全区水利工程监督管理水平。
一是强化质量监督手续办理。根据城建计划,提前对准备开工项目进行梳理,摸清项目概况。在监督手续办理的过程中,严格审核参建单位资质信息,分析可能存在的质量隐患、有针对性地制定监督计划和监督重点。
二是加强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程开工初期深入项目施工现场,对工程各参建单位的内业资料进行检查及复核,具体内容包括质量管理体系检查、质量行为检查、技术标准(含强标)执行情况检查等。针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下达检查结果通知书,落实责任人员,建立台账,实行销号制度,形成闭环管理。对整改工作不重视、不到位、不及时的单位建立约谈机制,全力以赴打造品质工程。
辽ICP备10008193号 网站标识码:2100000048
访问统计: 邮编:110003 主办单位:辽宁省水利厅 联系方式:024-23863046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十四纬路五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