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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水利厅关于印发辽宁省取用水领域信用评价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4年11月22日   来源: 厅水资源处

各市水利(水务)局、沈抚示范区规划建设和生态环境局,厅机关各部门,厅直各单位:

  为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取用水领域新型监管机制,建立取用水领域信用评价制度,规范取用水领域信用评价工作,依法实施守信激励、失信惩戒,依据《水利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实施取用水领域信用评价的指导意见》水资管〔2024〕172号等相关规定要求,省水利厅制定了《辽宁省取用水领域信用评价实施细则(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辽宁省水利厅

2024年11月15

附件:辽宁省取用水领域信用评价实施细则(试行).doc

相关信息:《辽宁省取用水领域信用评价实施细则(试行)》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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