厅机关有关部门、厅直各单位:
按照辽宁省生态环境厅等19家单位联合印发《辽宁省贯彻落实 <关于推动职能部门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 的若干措施》(辽环发〔2023〕43号)的通知要求,依据生态环境保护具体事项清单(2023年版)和《中共辽宁省委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美丽辽宁建设的实施意见》(辽委发〔2024〕12号),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辽宁省水利厅2026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计划和措施清单》并经厅党组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落实。 关于推动职能部门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
辽宁省水利厅
2025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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