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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见征集

辽宁省水利厅关于公开征求《辽宁省水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和《辽宁省水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4年08月13日

来源:省水利中心

  为进一步规范我省水行政处罚裁量权,依法、合理实施水行政处罚,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有关规定,我厅组织起草了《辽宁省水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和《辽宁省水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建议。

  欢迎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提出意见和建议(格式见附件2),2024年913日前通过电子邮件、信函等方式反馈

  联系人: 李京双 徐铭毅 024-62181392,邮箱:lnszjc@163.com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十四纬路5号(邮编:110002)

  附件:1.《辽宁省水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和《辽宁省水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征求意见稿)

       2.意见建议表

  辽宁省水利厅

  2024年813

附件1-1:辽宁省水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doc

附件1-2-1:(分32项)水资源.xls

附件1-2-2:(分26项)河道.xlsx

附件1-2-3:(分9项)水土保持.xlsx

附件1-2-4:(分16项)水利工程.xlsx

附件1-2-5:(分8项)水文.xlsx

附件1-2-6:(分25项)质量监督.xlsx

附件1-2-7:(分10项)招投标.xlsx

附件1-2-8:(分30项)安全生产.xlsx

附件1-2-9:(分6项)其他.xlsx

附件2:意见建议表.docx

意见征集 (*为必填项,邮件内容文字不能超过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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