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组成员、副厅长
工作分工:负责水利(含江河流域、水库)工程建设管理、水利反恐与质量安全;负责河湖管理、河湖长制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督察检查、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稽察工作。分管厅建设与运行管理处、厅河湖管理处(河长制工作处)、厅监督处(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稽察办公室)。分管省河库管理服务中心(省水文局)河湖长部、辽河水系部、浑太水系部、辽西水系部、辽东水系部、江河中心、水库中心,省水利事务服务中心质安站相关业务工作。联系省河湖警长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