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铁岭市总河长签发第10号总河长令,对落实河长制重点工作作出部署。总河长令锚定“安澜江河、生命江河、幸福江河”建设目标,统筹推进全市河库治理与保护工作,为铁岭高质量发展筑牢水生态屏障。
总河长令明确,各地各部门必须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压紧压实各级河长巡河责任。充分发挥河长制办公室统筹协调与牵头抓总作用,打破部门壁垒,凝聚部门齐抓共管的治水合力。
围绕“安澜江河、生命江河、幸福江河”建设目标,总河长令确定四项重点攻坚任务。一是扎实建设“安澜江河”。加快推进中小河流系统治理与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全力抓好防汛安保工作,纵深推进河库“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稳妥有序退出河道内影响行洪安全的不稳定耕地,保障江河安澜、百姓平安。二是系统建设“生命江河”。有效推进乡村河湖库管护攻坚,持续实施母亲河复苏行动,深化农村水环境治理,修复河湖生态功能,维护流域生态健康。三是协同建设“幸福江河”。深挖本土水文化底蕴,因地制宜打造特色河库旅游项目,拓宽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让群众共享生态保护成果。四是健全长效管护机制。年底前高质量完成268条河流新一轮“一河一策”方案修编工作,发挥“河长+”工作机制作用,积极构建多元投入、社会共治的治水新格局。
铁岭市将强化跟踪问效与暗访检查,确保各项治水任务落地见效,推进全市河长制工作迈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