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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防汛抗旱保障中心

  

  一、主要职责

  (一)为全省防汛抗旱和水旱灾害防御有关政策、规划计划、实施方案、技术标准研究起草评估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保障。

  (二)为编制全省洪水干旱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以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保障。

  (三)承担全省防汛抗旱信息的综合、反映及水旱灾害的调查、统计、评估、发布的具体事务性工作。

  (四)承担全省重要河流和重要水利工程防汛抗旱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的具体事务性工作。

  (五)承担全省防汛物资储备管理、防御洪水应急抢险技术支撑的具体事务性工作。

  (六)承担省水利厅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辽宁省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设5个内设机构(相当于县处级):

  (一)党政群工作部

  负责党群和纪检工作;负责文电、信息、档案、保密、信访、文字综合等工作;负责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离退休干部服务等工作。

  人员编制8名,部长职数1名、副部长职数1名。

  (二)防汛工作部

  承担全省防汛信息的综合、反映及灾害调查、统计、评估、发布的具体事务性工作。

  人员编制8名,部长职数1名、副部长职数1名。

  (三)抗旱工作部

  承担全省抗旱信息的综合、反映及灾害调查、统计、评估、发布的具体事务性工作。

  人员编制8名,部长职数1名、副部长职数1名。

  (四)调度工作部

  承担编制全省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以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防汛物资储备管理和防御洪水应急抢险技术支撑的具体事务性工作。

  人员编制8名,部长职数1名、副部长职数1名。

  (五)财务审计部

  负责财务管理、资产管理、政府采购、财务审计等工作;为编制全省洪水干旱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保障。

  人员编制8名,部长职数1名、副部长职数1名。

  三、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辽宁省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人员编制45名,经费渠道为财政全部补助;人员编制结构为:管理人员编制21名,专业技术人员编制24名。

  辽宁省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单位领导职数4名,其中,主任职数1名(副厅级),副主任职数3名(县处级);内设机构领导职数10名,其中,正职5名(县处级),副职5名(副县处级);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职数1名(县处级)。

  四、其他事项

  请按有关规定到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办理相关手续。

  五、附则

  本规定具体解释工作由中共辽宁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承担,其调整事宜提请中共辽宁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审议、报省委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