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担全省水利工程移民管理和后期扶持工作,组织实施水利工程移民安置验收、 监督评估等制度,负责大中型水利工程移民安置规划审核的 有关工作并监督实施,组织开展新增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人口 核定,协调推动对口支援工作。承担全省水土流失综合防治 工作,组织编制全省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水土流 失监测、预报并公告,负责国家和省大中型开发建设项目水 土保持方案审核的有关工作并监督实施。
辽公网安备 2101020200049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