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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浑河(含大辽河)防洪治理工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示
发布时间:2026年10月23日
信息来源:省河库中心江河建设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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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 <关于加强新形势下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建设的意见> 》(中办发〔2021〕11号)、《中共辽宁省委办公厅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辽宁省加强新形势下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建设若干措施〉的通知》(辽委办发〔2022〕19号)等有关文件要求 ,现将“辽宁省浑河(含大辽河)防洪治理工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工程涉及辽宁省沈阳市、鞍山市、抚顺市、营口市、辽阳市、盘锦市、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

  建设内容:本项目为浑河(含大辽河)防洪系统治理工程,是辽河流域防洪工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浑河(含大辽河)有防洪任务河长约452千米。本次治理范围为地车沟至入海口段(不含库区),治理河长约346千米。主要包括堤防工程、穿堤建筑物、险工护岸、防汛路及交通、防洪信息化建设等工程内容。

  建设任务为大伙房水库以上段加固堤防、治理险工险段,稳定河势、保护耕地村屯;大伙房水库至河口段新建及加固堤防,完善抚顺、沈阳、盘锦等城市防洪体系,形成防洪封闭圈;农村段通过堤防加固、护堤林补植、砂堤砂基及险工治理,消除隐患,使村镇及农田达到规划防洪标准。

  二、征求意见形式

  自公示之日起七日内,将相关意见通过以下形式向评估单位提出。

  三、联系方式

  评估单位:辽宁国信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有限公司

  联系人:徐工

  联系电话:024-83733573

  电子邮箱:liaoningguoxin@126.com